跟保潔公司談好了價,工錢也先給了保潔公司,誰知公司派來的保潔員卻不認賬,活兒做到一半就要加價。雇主們可能經常遇到這樣的糾紛。
漢陽的湯女士日前向漢陽工商部門投訴稱,她的新房子剛裝修完,于是找到一家政公司做保潔。雙方談妥,保潔價格是5元/平方米,湯女士按公司要求先交付了200元現金。
第二天,兩名保潔員來到湯女士家。誰知,在房間衛生做到一半時,兩名保潔員稱,新房子地面乳膠漆太多很難清除,要求湯女士在公司談好的價格基礎上另加150元。湯女士認為,保潔員坐地起價的行為不合理,于是向漢陽工商部門投訴。
工商人員趕到湯女士家進行調解時,湯女士稱不愿加錢,保潔員則稱不加錢就不做了。工商人員于是找到保潔公司并指出,保潔員是由保潔公司派來進行保潔工作的,當然應該遵守保潔公司和湯女士的保潔約定,現在保潔員中途提出不加價就不做明顯違約,保潔公司應該承擔違約責任。
經調解,最后該保潔公司無償退還了湯女士先期交付的200元現金 |